中新网江苏新闻8月26日电(朱志庚 冯卫宁)父亲去世留下债务,儿子该不该替父偿还?8月26日,邳州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一起典型案例,经法院调解,案例中的三个儿子替去世的父亲向担保人两个月内偿还10万元垫付款。
2012年6月,孙某因经营需要向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借款40万元,该笔借款由李某、张某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。孙某因病去世后留下部分借款未还清,李某、张某分别为其代偿借款本息9万元。随后,李某、张某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的三个儿子偿还其垫付款。孙某的三个儿子表示父亲去世后遗留大量债务,目前偿还能力有限。
邳州法院碾庄法庭李锁娜法官接到该案后,通过电话挨个联系孙某的三个儿子。沟通中,李锁娜发现孙某的三个儿子有偿还的意愿,但是,因债务较多,当下他们无法一次性偿还清。
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李锁娜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经过释法明理,孙某的三个儿子认识到李某、张某二人为其父亲做担保也是出于好意和信任,当即承诺会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偿还债务。李某、张某二人看到对方的诚意后也表示谅解。
双方当庭协商达成一致方案,孙某的三个儿子偿还李某、张某垫付款各5万元,定于两个月内付清。据了解,法院调解后,目前孙某的三个儿子已如约履行协议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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